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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8-14 15:44:32 来源:挑藏网 点击:

鸡飞狗跳的热闹是半点没看着,人家倒是把日子过得风生水起。

  酒席入了晚间,酒气彻底又醉又热了,有人趁着这股热气果不其然闹起来。

  那人是酒馆大米供货商里的学徒,认识马大余也好几个年头了,早前动过将妹妹嫁给马大余做继室的想法,又嫌马大余有四个儿女,这会子妹妹的终生大事还没着落,马大余已经发大财,搬到城里的大宅院了。

  他心有不甘,看到美貌的庄娘子更是崩溃,他觉得自家妹妹只是差在时机以及自己的错误判断上,这会子趁着半醉就开始捶胸顿足的后悔,还把尴尬羞愧的妹妹往马大余身边推,大着舌头张口闭口他大余哥如今富贵了,身边也该多个人伺候等等。

  大庭广众之下,就把唯一的妹妹赶上去给人做小的,这是什么人!

  马大余在心里感叹着,他鳏夫那四年,因为带着四个儿女,家里有女儿有妹妹的都对他诸多挑剔,还要求他将儿女送回乡下,才能将女儿或妹妹许给他等等......这会子他妻子有了,儿女都在身边,却腆着脸要将人送给他做小了。

  面对妻子和几个儿女的冷眼横对,再看看小女儿笑容里讽刺的调侃,马大余果断一放酒杯,左右招呼,那人并他那个快哭的妹妹,就一起被请出了马家。

  那米行掌柜得知徒弟惹事更是气得胡子都抖了,谁人不知道马大余要在城中开设酒馆分店,他还指望着马大余继续跟他们家进货,这个成事不足,败事有余的东西!

  推杯换盏之间,有人来找马大余,说门口来了两辆精致的马车,瞧着好似来了什么大人物似的,叫他赶紧去看看,马大余却笑道,说那是从京城来的马车,只给她小女儿送东西。

  宋灵均走到大门口一看,那名腰间挂着佩剑的束发男子不就是霍明赫安排的信使吗?她前两天才刚托他送出的信件,怎么这会子在这?

  “乔信使,你又偷懒了?”宋灵均随着晚风,闻到了乔以乐一身的酒气。

  “宋小姑娘这什么话嘛。”乔以乐抱着手臂,吊儿郎当道,“在下养了那么多徒子徒孙,可不就是当腿脚用的,来回一趟怎么也得跑个把月,我这把老骨头可造作不起。”

  宋灵均提着裙子下阶梯,回头看了眼她爹,笑道:“是啊,三十多岁的人了,别说孩子,连个老婆都没有,你的确是一把老骨头了。”

  这个乔信使同她爹一个岁数,她大哥都快有乔信使那么高了,这人还游手好闲,听说外面姘头不少,天天花酒不断,偏偏长得还行,十分快活风流,惹得花街青楼里的姐儿们都喜欢,却怎么也没挑一个回去成婚。

  乔以乐哪能不羡慕马大余这种某种程度上的“成功人士”,朝宋灵均翘起大拇指,咂舌道:“要论阴阳怪气,还是宋小姑娘的对味,你再多说两句,我气着了多喝两杯酒,便去花街随手挑一位姑娘回去成婚。”

  “做梦呢,就冲你这月钱一晚就花光,无事随处温柔乡的劲儿,再傻的花街女人都不可能跟你走。”宋灵均接过递来的礼物名单,“花街女人精着呢,别以为你们男人喝酒上头随意两句甜言蜜语就能哄走,傻得是谁还不好说呢。”

  乔以乐抱着剑啧啧道:“宋小姑娘,不是我说你,你怎么就懂那么多呢,是不是这辈子投胎孟婆汤没喝干净啊?”

  这人敏感的很,也是第一个这样对她说的人,宋灵均很认真的点头:“可不就是,孟婆汤都没给我一碗,所以现在变成了披着幼女面皮的老妖怪,你怕不怕?”

  乔以乐很配合地搓了搓双臂,腻着声音道:“怕,怕死了。我家主子居然派我来伺候一个老妖怪。”

  “懂了,我这就写信给霍明赫,说你并不想担信使这个差事。”

  乔以乐立刻变了脸色,握剑对宋灵均躬身拱手:“别!宋小姑娘,原是我嘴贱嘴臭,不识时务又没眼力见.......你原谅我这次,这门差事是主子亲口吩咐,我乔某肝脑涂地一定干好。”

  “就开个玩笑,怎么还认真了。”

  宋灵均翻看着礼物清单,这次霍明赫让人送来的都是乔迁礼物,什么花瓶,古董字画,镇石摆件等等,待会搬起来可麻烦了。

  她从中抽了霍明赫的信,转头对一直躬身不起的乔以乐说道:“你是个有身手的人,却只能来我一个小孩子这里接信送信,偏偏我看你身手不凡,所以你只能是惹祸被霍明赫下放,再好的男人心性此刻都是不稳不忿,你无所事事的态度下隐藏着对霍明赫的不满,对着我不修边幅的模样便是看轻我。”

  乔以乐一瞬间发髻边都是冷汗。

  宋灵均原来都是知道的,她一直将他的行为态度看在眼里。

  宋灵均笑看他一眼,拆开信封的声音十分利落脆耳:“我不明白霍明赫对你是什么安排,更不知道你们主仆闹什么矛盾,我只是讨厌这种若有若无的忽视。乔信使,你只要知道,我与你的主人月月通着书信,你什么样子,我着墨几笔就能让你的主人明白。你的主人,又何尝不是通过我,知道你这个人呢?”

  乔以乐双膝下跪,连剑都搁在地上,他低声道:“求姑娘原谅,属下再也不敢,回去便把酒瓶都砸了,以后净身随处服侍在姑娘周围,不敢马虎一分。”

  乔以乐在心中惧怕,因着被调离京城心腹重地,连降几级只能成为有脚就能上任的信使,他过于失意,居然连这么简单的一点都没想明白——能与主子月月通着书信的人会是什么简单人物?而主子能通过姑娘知道他,不就说明,主子并没有放弃他吗?

  他一改刚刚半真半假的酒意,垂头感激道:“多谢姑娘为乔某指明方向。”

  “好好当你的信使。”宋灵均看着霍明赫的亲笔书信,停留在“此人能用”四个字上。

  她回头仰望着月色,说道:“我什么时候长大,你的好日子也就来了。”

  夜黑的高空中,月亮残缺,及月盈还有半个月时光。

第66章 这几年她在爹娘哥姐的呵护下,血肉已然养成

  进城第三年,马二芳十五岁及笄后,拒绝了二姑等亲戚为她精挑细选的几门近亲远亲的婚事,言明自己不想早嫁,而是选择去城中绣坊做学徒,开始认真学习女红。

  虽然绣坊师傅不太看好她,对着她的绣品唉声叹气,但看她学得很认真,从不言辛苦,因此收下她悉心教导。

  她识字全,有学识,性子倔但能听得进说教,也算是个正经闺秀,如若将女红好好磕下来,将来就算不愿早嫁成婚,也能给自己找点事情做,不至于看人眼色。

  马锋则在学堂又混读了三年书,他始终交不出合格的答卷,也终于接受了死活读不出来书的自己,他放弃了继续在学堂里快乐但无用的时光。

  马大余原本想让三儿子留在身边学做生意,将来继承酒馆,但他拒绝了,选择去武馆拜师学艺,开始习武强身。

  用他自己话来说,他继承了父亲的好体格就没有浪费的道理,以后当兵同样可以挣功名,再不济也能混个镖师当当,走南闯北,闯荡江湖也是男人自小的梦想。

  他是第一个拎着包袱离开家里的孩子,马大余和庄娘子一起哭过几回便也接受了,倒是宋灵均将他的包袱偷偷藏了起来,她知道自己做了一件很幼稚的事,但她承认她就是舍不得。

  马锋看着妹妹笑得十分灿烂,可他摸了摸妹妹的头还是离家了。

  而马四顺在学习上开始慢慢有些开窍,虽然不像大哥马毅那般有天赋加,但他在劝说下肯努力用心,已经成为童生。

  没有了马锋的形影不离,马四顺略显孤单失落,他并不清楚自己未来能不能读好书,能不能走好这条路,可也只能在家人的陪伴下,随波逐流,持续摸索。

  马毅依旧刻苦上进,他在齐家的推荐下,进入家学渊源,书香门第的张家私塾借读,很得老先生们的喜欢,他将所有心思都放在书本上,在三年后的秋闱一次中举,却在次年春闱前大病一场,无缘考试。

  先生们说是他一口气憋得太过,没有撑住,也是不够成熟的表现,那段时间家里所有人都战战兢兢,连宋灵均面对他都是乖巧听话。

  幸好马毅本人病愈后更感生活不易,很快想开,他并不气馁,继续静心读书,只等再战。

  他的豁达让马家众人都松了一口大气。

  而宋灵均就那样看着她大哥,二姐和三哥各自奔前程,不再与她同乘一辆马车去学堂上学。

  她和马四顺从同样的不习惯,各自萎靡,变成两个人翘腿各躺一边,兄妹俩哼着不成调的歌谣,不顾被摧残着耳朵的马夫和家丁,日复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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