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了黏在一起就是亲亲抱抱满心欢喜地去接触对方的身体。
丁费思小声道,
“哥哥,八十岁的时候我觉得你肯定不行了,你可以趁着现在抓紧机会,别压抑自己,不然八十岁的时候会后悔的。”
祝野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,
“不管是多少岁的男人,接受不了女人说自己不行。”
“思思,你这是自投罗网,让我证明给你看。”
第三十二章我接住你
天色沉沉浮浮,乌云在空中以不深不密的姿态低垂着,柏油路两边的高大梧桐都像是笼了层烟雾。
丁费思拉开窗帘往外看,玉白的面在阴天也显得氤氲雾气,
“哥哥,好像要下雨了耶。”
祝野看着手机,淡淡道,
“想出去走走吗?”
丁费思不能在阳光下肆意地行走太久,所以最喜欢的就是下雨天,以前下雨天的时候,经常能看见丁费思打着伞慢悠悠地在路上散步。
丁费思看向楼上试衣间,满口答应道,
“等妈妈试完我们就去走走吧。”
费秀在试婚礼上要穿的婚纱,本来各个品牌都送了高定婚纱过去,但费秀却没有一件满意的,于是干脆到婚纱店自己挑。
丁费思跟了过来说要做参考,顺便把祝野也拉过来了。
丁费思摸摸那些华丽纯白的婚纱,祝野熄了手机屏幕看着她,语气平静道,
“如果想的话就试试,虽然我们还没那么快结婚,但如果喜欢,可以当成一件普通衣服买回家。”
丁费思摇摇头,
“算了,我现在胖了一点,穿着不好看。”
费秀拉开试衣间的帘子,她身上的抹胸鱼尾婚纱愈发将高挑窈窕的身材凸现,因为舞蹈而长期保持的良好体态也使她看上去优雅挺拔,仪态万千,气质如玉,她不论在什么年纪,都是美人。
费秀转过身来,
“费思,你觉得这条怎么样?”
丁费思的情绪有些奇怪,她明明是在笑着,祝野却莫名觉得她强颜欢笑,也许下一秒就要哭了。
回家的路上,丁费思牵着祝野,祝野在便利店随手买了把伞,陪着她慢慢地压马路。
她一直沉默着不说话,祝野也不知道她怎么了,只是雨水刚落下来不久,祝野就看见一行眼泪从她眼中滑了下来。
祝野一手握着伞,一手将她揽入怀中,
“就算阿姨结婚了,她也依旧是你的妈妈,还是会关心你,照顾你。”
丁费思沉默着流泪,一言不发。
祝野恍然间似乎明白了她伤心的真正原因,他在纷飞的细白雨丝中轻声道,
“我爸有过三次婚姻,一次是和我妈,一次是和陈茉清的妈妈,还有一次,就是现在。他也交过一些女朋友,哪怕最后分开,但是从来没有过家暴,冷暴力的行为,我爸也从不对女人动手,和前两任妻子离婚时,也都是和平离婚。”
“虽然我清楚我爸有一些缺点,但是毋庸置疑,他的教养不会允许他做出像潘建国一样的行为,哪怕有朝一日,他们婚姻不顺,有我在你可以第一时间知道,我也会站在你这边。”
雨滴坠在伞上的声音噗噗作响,雨滴顺着伞骨和伞沿落下,打落在地,开出一朵透明色的花。
祝野想得太简单了。
真的有龃龉发生的时候,祝野天生就在他爸爸的阵营里,哪怕他想帮她,也依旧脱离不了局限。
丁费思回抱住祝野,
“今天晚上我想和我妈妈待在一起。”
祝野撩起她略微被雨水打湿的碎发,
“好,我等会儿送你过去。”
丁费思到祝进华常住的房子里时,仍有些心悸,佣人以为丁费思是祝野的女朋友,哪知丁费思上去就抱住了费秀,
“妈妈。”
佣人有些惊讶。
费秀轻声道,
“怎么了?”
丁费思只是抱住她,内心有浓浓的不舍,
“今天晚上我想和你睡。”
费秀看了一眼祝野,见他神色如常,刚进门的时候还牵着丁费思,也不像是和丁费思吵架了。
或许是要办婚礼,费思有些不舍得她。
这是丁费思第一次到祝进华的房子里,独栋别墅后面还有花园,可是那些花过于规整,反而没了生气,在雅致而整体装潢色调偏深的屋子里行走,她有种把自己变成了一团雾气的感觉。
这团雾气氤氲着墨色,和这房子一样色调低沉。
似乎马上就要下雨。
这栋房子让她很压抑,特别是,她的妈妈还要嫁到这里。
祝进华对她的态度极好,但是丁费思笑不出来。
丁费思是商科学生,吃饭的时候,祝进华特地说了金融界的笑话想逗她,然而丁费思也只是牵强地笑一笑,如果换成平时,她应该兴致勃勃地追问,但是今天她没有这个心情。
晚上和费秀躺在一张床的时候,丁费思终于还是开口问道,
“妈妈,二十多年前你为什么选择拒婚祝叔叔呢?”
费秀摸着她的头发,轻声道,
“我在和他三年的恋爱中,他从来没有透露过家世,甚至于我以为他和我一样出身贫寒,直到结婚,我顶住家里的压力,和家里说不要彩礼,虽然我们暂时还没有房子,但不管以后怎样,我和祝进华都会一起孝顺他们的,你外公外婆也欣然同意。”
“结果在婚礼前,他突然告诉我他真正的家世,如果仅仅是这样,我不会那么果断地分手,可是,你外公糊涂过一阵子,欠了不少赌债,债主扬言要剁了他一只手。”
“那段时间,我日夜煎熬,借遍了身边所有人,甚至和他借钱,他看着我煎熬,也知道情况紧急,只拿出了两百块钱,和我说他也拮据,你外公最后虽然没有被剁掉一只手,却被吓得中风,躺在床上半年才有所好转。”
费秀历经世事的眉眼无波,连声音都平稳,
“我虽然知道借不借给我都是他的自由,只是我突然觉得他并不爱我,我最煎熬的时候,他可以冷眼旁观,而你外公瘫痪在床那半年,我几乎整日以泪洗面,如果我和这样的人结婚,往后也许也会面对他这样冷漠的一面,我需要帮助的时候,他并不会帮我。”
“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,如果他家里出了什么事情,我扪心自问可以做到义无反顾去帮忙,但祝进华却显然不是这样,不知道是他太冷血自私,还是我对结婚伴侣的要求太高。”
丁费思抱住费秀,鼻头一酸,
“那你明明知道,现在为什么还要嫁给他?”
费秀拍拍她的背,
“因为现在我有能力保证,哪怕他对我冷血,我依旧可以全身而退,说白了,是我二十多年都没能放下,我依旧是很爱他。”
丁费思眼睛微红,
“妈妈,你到底喜欢他什么?”
这么冷血自私的一个人,当初都不愿意嫁,何必二十多年后再回头?
但是过了这么多年,费秀已经很清楚自己对祝进华的感情了,她的确是无法自拔,不如和自己和解了。
嫁也没关系,现在男人对她来说只是一件饰品,一件衣服,并不是必须品,而他有些什么样的脾性,她已经无所谓了。
费秀想起当年的事,
“我大一入学的时候,他大四,是学校里的风云学长,喜欢他的人很多,我出身并不好,并没有想过能和这样的人产生交集,但是突然之间,他走到我面前,开始找机会和我待在一起,毋庸置疑,当时不过刚成年的我自然会对他动心。”
那段日子像做梦一样,一个鲜少被人关注,甚至还有些自卑的女孩子,突然被一个被很多人关注的男人喜欢,这种喜欢像是突然把人捧上云端,像中了彩票。
她全然被祝进华迷倒,他年轻,高大,英俊,一举一动都让她心动。
甚至直到现在,见到祝进华的一瞬,仍旧怦然心动,他浑然天成有一种风流的儒雅,如果他是药剂,那么费秀无疑是吃下了致死量,根本没办法摆脱这种心动。
而年龄的增加给祝进华带来的不是衰老,反而令他的魅力愈发蛊惑人心。
他像一个杀手,下手狠厉之后,却可以拿出手帕斯文地擦着手,再垂眸轻笑。
往祝进华身边扑的不仅仅是稍比他小几岁的女人,更多的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,对那些小姑娘来说,祝进华有致命的吸引力。
哪怕是飞蛾扑火。
费秀摸着丁费思的头发,
“费思,妈妈没有办法,妈妈是真的爱他,现在我已经活过半生,有了全身而退的能力,和他结婚,相当于给自己买了一个很喜欢的昂贵包,不是想借这个包让我过得多开心,而是满足一个长久以来的心愿。”
“你懂吗?”
如果祝进华再给她带来长久的痛苦,那么费秀有底气直接把这个昂贵的包扔掉。
丁费思眸中泪光闪烁,
“妈妈,如果他还是特别不好,你还有我,我会一直站在你这边。”
费秀轻笑一声,
“就是觉得有你,我才更有底气,我女儿那么厉害,大家都羡慕我有一个又能赚钱又有名气的女儿,你都不知道,家里那些七大姑八大姨有多羡慕我。”
丁费思破涕为笑。
费秀却缓缓道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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